《中国共产党简史》第八章 十一届三中全会开辟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新时期 (4)
四、拨乱反正任务胜利完成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思想、政治、组织等领域的拨乱反正全面展开。经过十年内乱,“文化大革命”造成的冤假错案和建国以来的历史遗留问题堆积如山,所涉及的范围之广、难度之大前所未有。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保证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健康发展。
拨乱反正,最重要的是指导思想的拨乱反正。为了把全党和全国人民的精力集中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党一方面对经济建设和阶级斗争问题上的“左”倾错误进行认真清理,一方面对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作出科学评价,使党和国家的工作着重点转移后,能够坚定地沿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前进。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后,如何认识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党中央重新对这个问题作了阐述。1979年3月,邓小平指出:“我们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很低,远远不能满足人民和国家的需要,这就是我们目前时期的主要矛盾,解决这个主要矛盾就是我们的中心任务。”当然,社会主义社会中的阶级斗争是一个客观存在,不应该缩小,也不应该夸大。缩小或夸大了,都要犯严重的错误。在这一认识的基础上,党进一步清理了作为“文化大革命”基本指导思想的“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指出这个理论是错误的,应当停止使用。
为了从根本上纠正“左”的和右的错误倾向,党中央认为,必须正确地认识建国以来党走过的历史道路,科学地总结历史的经验教训。这样做,势必涉及如何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和毛泽东思想的问题。这就必须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实事求是原则,彻底打破个人崇拜和教条主义的束缚,既要如实地指出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又要正确地维护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毛泽东思想。1979年9月,党的十一届四中全会通过叶剑英代表党中央在庆祝建国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初步总结了党在建国后三十年的历史经验。在邓小平主持下,党中央于11月开始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0年3月,邓小平对《决议》的起草提出三条指导原则:第一,确立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坚持和发展毛泽东思想,是最核心的一条;第二,对建国三十年来历史上的大事,要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包括一些负责同志的功过是非,要做出公正的评价;第三,这个总结宜粗不宜细,总结过去是为了引导大家团结一致向前看。他还多次强调:对毛泽东的功过的评价要实事求是、恰如其分。毛泽东思想这个旗帜丢不得,丢掉了这个旗帜,实际上就否定了我们党的光辉历史。这些根本方针,使党既能够实事求是地指出和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又能够客观地对待自己的历史,不至于迷失方向,丧失基本的立足点。
1981年6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决议》实事求是地评价毛泽东的历史地位,充分论述毛泽东思想作为党的指导思想的伟大意义,指出:毛泽东是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战略家和理论家;就他的一生来看,他对中国革命的功绩远远大于他的过失,他的功绩是第一位的,错误是第二位的。《决议》恢复了毛泽东思想的本来面目,将毛泽东晚年的错误与他的正确思想加以区别,指出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决议》庄严宣告:毛泽东思想是我们党的宝贵的精神财富,将长期指导我们的行动。《决议》对建国以来的一系列重大历史问题作出正确的结论,并彻底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决议》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和教训,明确我们党已经逐步确立了一条适合我国情况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道路。它的主要点是:党和国家工作的着重点必须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经济建设必须从国情出发,量力而行,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生产关系的变革必须适应生产力状况,有利于生产的发展;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社会的阶级斗争;建设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必须有高度的精神文明等。这是第一次对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作出的初步概括。《决议》的通过标志着党在指导思想上的拨乱反正胜利完成,它推进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伟大历史转折,对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讨论《决议》稿的过程中,许多同志对华国锋所犯的错误提出批评并要求调整他的职务。华国锋本人也提出辞去领导职务的请求。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职务,并对中央主要领导成员进行改选和增选:胡耀邦当选为中央委员会主席,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全面平反冤假错案,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把“文化大革命”时期受到严重扰乱的社会关系调整过来,是拨乱反正的重要内容。在邓小平、陈云等人的推动下,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党中央加快平反冤假错案的步伐,先后为彭德怀、陶铸、贺龙、彭真、谭震林、罗瑞卿、陆定一等受迫害的党、政、军领导干部平反昭雪。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为刘少奇平反,撤销八届扩大的十二中全会强加给刘少奇的一切罪名和作出的错误决议,恢复刘少奇作为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无产阶级革命家、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之一的名誉。一批在“文化大革命”中遭到诬陷的党的早期领导人,如瞿秋白、李立三、张闻天等陆续得到平反昭雪。到1982年底,约有300多万名干部得到平反。党在干部问题上的拨乱反正,为开展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准备了骨干力量。一批受迫害的民主人士、一大批长期受打击的知识分子也恢复了名誉。一些在“文化大革命”中因同林彪、“四人帮”进行斗争而惨遭杀害的共产党员和群众得到平反昭雪。到1982年底,全国大规模的平反冤假错案工作基本结束。
党中央还实事求是地处理了一些历史遗留问题。1979年1月,党中央宣布对多年来守法的地主、富农分子以及原定的反革命分子、坏分子一律摘掉帽子,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子女,其本人的成分和家庭出身一律定为公社社员,不得歧视。这一决定使至少2000万人获得政治上的新生。同年11月,全国有70多万名小商、小贩、小手工业者及其他劳动者被从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恢复了劳动者成分。到1980年6月,全国共有54万多名错划右派得到改正。党中央还纠正民族、宗教等工作中“左”的错误,落实了党的政策。
根据广大人民的意志,1980年11月20日至翌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对林彪、江青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十名主犯进行公开审判,恢复了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
在清理和纠正“左”倾错误的同时,党的自身建设也得到加强。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不久,各省、市、自治区和各部门的党委成立了纪律检查委员会。根据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的要求,各级纪委把维护党规党法,切实搞好党风作为根本任务。1980年2月,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通过《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这是党取得全国政权后形成的指导和规范执政党思想、政治、组织建设的重要文献,对在新时期加强党的建设具有深远影响。全会还决定重新设立中央书记处,选举胡耀邦为中央书记处总书记,加强了党的集体领导。同年11月召开的中纪委座谈会传达了陈云的意见。他说:“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这进一步引起全党对党的建设的重视。
在拨乱反正的过程中,党中央认真汲取以往党和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经验教训,开始提出改革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问题。1980年8月18日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重要讲话。邓小平指出:“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方面的主要弊端是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等现象,其核心则是权力过分集中。只有对这些弊端进行有计划、有步骤而又坚决彻底的改革,人民才会信任我们的党和社会主义。这篇讲话为改革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
经过几年全面的拨乱反正,十年“文化大革命”和长期“左”倾错误造成的严重混乱局面得到根本改观,国家重新呈现勃勃生机。党和政府的各级领导得到加强,优良的传统作风逐步得到恢复。干部队伍的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迈出重要步伐,领导职务实际上存在的终身制开始改变。经济工作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人民生活不断得到改善,教育科学文化工作呈现初步的繁荣景象,党同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的关系得到很大改善,人民军队的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得到加强。这一切表明,党和国家终于从困境中摆脱出来,开辟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道路的历史大转折正在平稳地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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