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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园校区综合楼、学生公寓六舍校园网开通及校园网业务受理通知

发布日期:2004-10-20    作者:     来源:     点击:

林园校区综合楼、学生公寓六舍

校园网开通及校园网业务受理通知

林园校区综合教学楼、学生公寓六舍校园网综合布线工程完工,设备调试完毕,已开始正常运行,网络全面开通。

从即日起每星期一、三下午14:00---16:00受理林园校区综合教学楼、学生公寓六栋校园网IP申请及开户业务,办理地点林园校区主教学楼418室。以下为业务受理须知。

增加10月21日上午9:00---11:00为临时业务受理时间!

一、 申请IP必备条件

1. 申请人须提交校内证件(学生证、工作证)或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等)复印件一张,家属区用户必须持本人工作证申请校园网业务单位用户须持单位证明并加盖公章。所有用户必须留下准确联系方式,并填写相关表格。个人用户及单位用户填写普通申请表,机房用户须填写由长春市公安局印发的专用申请表

2. 主机MAC地址(即网卡物理地址)

查找方式如下:

点击开始→运行→在栏内键入“command”后按回车“Enter”键→进入DOS装态→在提示符光标下键入“ipconfig(空格)/all”→ 屏幕显示如下

“Physical Address. . . . . . :**-**-**-**-**-**”,

每两位以“-”间隔的十六进制数即是MAC地址,例如:“00-10-D7-09-7C-09

注:44-45-52-01-22-33这类以“44-45-”起始的地址为拨号适配器地址不是MAC

二、 申请开户须知

1. 开户费为20元/户,为开户必缴费用,不清缴、不返还

2. 开户须持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核对,并须提供准确的联系方式。填写相关表格。

3. 开户方式为计时及包月两种方式:

计时方式为0.01元/分,每日累计流量不得超过300M峰值,如超出部分按0.10元/M计取,无线路月租

包月方式为每帐号每月线络月租费20元,不计取其他费用限20G(20×1024M)峰值流量,超出部分按0.10元/M计取。月租起算时间从每月1日起算15日后办理按半月另行计算

所有流量峰值均为下行峰值

以上问题如有不明请致电5955521-6187进行咨询

咨询时间:每日早9:00---晚19:00

长春工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

2004年10月

上一条:对计费流量问题及网络带宽问题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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