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届毕业生:
你们好!
根据我校关于校园卡的管理规定,为方便毕业生离校,现对2014届毕业生使用校园卡的相关事项做如下说明:
一、毕业生离校后校园卡转为校友卡,同学们可留作纪念,并作为校友身份的凭证。校园卡的相关功能(含消费功能)不予保留。毕业生离校前,请尽量将卡内余额消费完,不需要再办理任何手续。
二、由于校园卡系统需在每日零时进行结算处理,退款手续较为繁琐,建议同学在临近毕业期间,合理充值和消费,在毕业前尽量将校园卡内的余额通过消费方式自行处理。
三、对于部分卡内余额较大,确需办理校园卡余额退款的毕业生,可持校园卡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所在校区食堂充值窗口办理退款,申请退款当日请不要再使用校园卡消费,以免因结算问题给您退款带来不便。
四、校园卡遗失或损坏且卡内尚有余额的,无需补卡,但必须在退款前72小时办理挂失,自挂失72小时后持本人身份证件到充值窗口办理退款。(如确需代办,代办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退款人的校园卡、身份证件、校园卡密码。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理。)
五、需延期使用校园卡的同学,请携带学院开据的情况说明(须加盖公章及辅导员签字)到各校区网络中心业务受理办公室,经校园卡管理中心批准后,可办理延期。
特别提醒:为方便您尽量能够一次性地把卡内余额退完,请各位用户来退款前,先尽量将卡内余额凑成整数,或自备零钱。
校财务处 校园卡管理中心
201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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