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规章制度 >> 规章制度 >> 正文

长春工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业务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5-07-14    作者:     来源:     点击:

长春工业大学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心业务管理办法

一、 人员管理

(一) 业务受理人员要本着服务的意识,礼貌、耐心的对待每一位用户、每一项业务受理。

(二) 业务受理人员要注意保持自己的个人形象。避免在用户面前从事和业务无关的事情。

(三) 非业务受理人员在业务受理时间不得进入业务受理区域。特殊情况需经同意方可进入。

(四) 非业务受理人员不得擅自接管受理业务。特殊情况需相关授权。

(五) 非业务受理人员不得在业务受理过程中干扰正常业务的受理。不得与业务受理人员交谈业务受理以外的其它事务。

二、 业务管理

(一) 任何具体业务必须在指定业务受理区域受理,不得在业务受理区域以外的地方进入业务受理系统。

(二) 任何具体业务必须在规定业务受理时间内完成,不得在规定业务受理时间以外进行具体业务受理。

(三) 业务受理人员的业务受理系统帐号必须专号专用,不得以任何理由泄露。

(四) 业务受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业务受理时间,如有需要临时变动,需相关授权。

(五) 受理业务必须进行相关登记。

(六) 业务受理必须按次序受理,提前提醒排队者业务受理时间。

(七) 电话只接受咨询业务,不得受理具体业务。特殊情况需作纪录,并记录受理人等详细信息。

(八) 任何业务调整需提前在网上发布业务具体变动内容。同时在门口出示相关通知。

(九) 特殊业务办理必须进行授权并登记。

三、 结算管理

(一) 当天业务受理结束,要对当天受理业务进行自查、整理。

(二) 每周结算业务只在规定结算时间内操作,如有特殊调整,需相关授权。

(三) 结算期间停止受理具体业务。

(四) 结算后要及时向财务交款结账。

四、 微机管理

(一) 不得在业务受理微机上从事业务以外的活动。不得在业务受理微机上安装和业务受理无关的其他软件、游戏。

(二) 除修理和特殊情况,非业务受理人员不得使用业务受理微机。

(三) 业务受理微机要及时进行更新、维护、杀毒等基本维护。

(四) 业务受理微机要设有开机密码,密码只有具体业务受理人员持有。

五、 环境管理

(一) 业务受理人员要自觉维护业务受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并在每天业务受理前进行清扫,整理

(二) 要保证业务受理区域内的设备、物品排列整齐。

(三) 要在业务受理过程中自觉节约耗材的使用。

上一条:长春工业大学通信管理办法

下一条:信息办消防安全制度

关闭